消防工程招投標或打“擦邊球”
按照我國于1988年頒布的《建設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(GBJ16-87)_標準,應設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(tǒng)的建筑物包括:“_過7層的單元式住宅,_過6層的塔式住宅、通廊式住宅、底層設有商業(yè)網(wǎng)點的單元式住宅”。
多名龍嶺苑8號大院小區(qū)群眾則反映:“小區(qū)住房雖然眾多,但消防工程及年檢總是草草帶過。近期,雖有人向有關部門反映,但并不見_整改行動。”
為何該安居小區(qū)火災隱患重重卻遲遲未能整改?
有知情人透露:“安居小區(qū)是政府行為,其特點是不以盈利為目的,因此它跟利益根本不沾邊,所以消防工程及驗收才草草帶過。”
有知情人士告訴南方日報記者,近年來,茂名出現(xiàn)一批“掮客”,利用各種關系、打著各種旗號,頻繁活躍在建筑現(xiàn)場或談判桌上,為消防工程業(yè)務拉單。“為了省錢,我們準備把消防工程包給茂名市屬消防公司,但報建時業(yè)務_終還是被那些外地公司搶走,且工程造價普遍增加不少”。
茂名市工程建設招投標辦公室的一名干部向南方日報記者坦承:由于消防工程屬_工程,茂名目前所有的消防工程都與總工程承包捆在一起,從不進行單獨招投標。
對此,廣東廣之洲律師事務所律師金承煉認為:從不單獨招投標,有打法律“擦邊球”之嫌,正好可以讓人鉆漏洞。法學_魏濟民則指出,消防執(zhí)法基本上都是以權力為依托的單方執(zhí)法行為,并不存在地位相等的相對人的約束,_可能導致職務違法等行為發(fā)生。
近日,多名茂名群眾報料稱,茂名用來安置市內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小區(qū)龍嶺苑8號大院,“消防工程及年檢草草了事,室內消防栓八成缺失,存在_大安全隱患”。南方日報記者迅速前往調查,現(xiàn)場所見令人觸目驚心。
?小區(qū)樓內約八成消防栓缺失
龍嶺苑8號大院位于茂名市區(qū)繁華路段雙山一路,是當?shù)赜忻陌簿有^(qū)。
進大門緊靠右是安居工程15號樓,在_個梯口第43號梯,3樓4樓、5樓6樓、7樓8樓之間布有一根鐵管,紅漆依稀表明它曾經(jīng)是根消防管,但管口大開,灰塵密布,黃銹斑駁,輕敲鏗然,顯然是空管。
_批安居房共有11棟。令人吃驚的是,在第12棟,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這里根本沒有設置消防管道。
8號大院約有20棟樓房56個梯口,幾乎全為9、10層的高樓。南方日報記者用整整一天時間逐一進入樓梯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如下:不少樓梯間內根本沒有設置消防栓,有的原先有消防栓但后來缺失,空剩破損不堪的消防箱;有的有消防栓,卻無消防水帶等其他配套設施;有的消防管是空管,斷裂處銹跡斑斑;有的消防管竟與自來水管相通,并被裝上水表;按照標準,10層高樓應該配備10公分口徑的消防水管,但有限的幾根無一達標,_5公分口徑粗細;按照標準,室外消防栓每隔25米應裝一個,大院內勉強達標,但室外消防管均只有6.5公分口徑,供水能力很弱。
該大院內消防栓八成缺失,防火功能確已處于半癱瘓狀態(tài)。
冀公網(wǎng)安備13092902000316號